第六章 这个世上,再也找不出能令他如此的人-《良言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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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的就女的吧,想来被詹东圳知道了也不会怎么恼。”撒谎被当场戳穿,面子上总挂不住,可是她嘴里也不服输,嘟囔着说。

    “在你眼中,他是千般都好。”他冷哼。

    写意瞧了瞧他那张黑着的脸,这个男人说话怎么一股小媳妇儿的酸味?

    “你不会……”写意眼珠一转,“呀,你不会是连这个也要吃醋吧?你这个男人怎么比我还小气?你在公司见我就黑脸,一见其他女下属就如沐春风的,搞得好像个个都和你有一腿一样,我要是你那样,岂不是要气死?况且你以前那些风流韵事在公司里传来传去,我都是左耳进右耳出,都没有和你计较,今天我才接个……”

    “沈写意!”厉择良终于恼羞成怒地高声阻止她。

    写意的嘴巴无声地开合几下,终究还是迫于他的淫威没有继续说下去。然后她盯着他瞧,看着他被她盯得很不自在的脸,须臾之后蓦然笑了。

    “有时候,你真可爱。”要不是她忌惮他依然保持着冷峻眉目,她铁定要扑上去一个熊抱。

    “沈写意,你滚一边儿去。”他恶狠狠地说完,关掉电视,取了本书坐下来看。

    “我要看电视。”写意小声抗议。

    “你就不能找点有营养的事情做?”

    “你要看电视的时候,看电视就是一件有营养的事情。你现在想看书了,书籍又成了人类的营养源泉,明明……”她委屈地蹙着眉说,最后小声得只有她自己一个人听得见。

    “嗯?”他的语调尾音拉长上挑,显然是对写意的挑战有些不悦。

    “呃……其实我想说的是书籍明明是人类的朋友。”她被迫也得看书,走到沙发背后的书架前,有些傻眼。

    一排一排的社会学、经济学、营销学、管理学书籍。

    果然很有营养。

    晃眼一看书架上的书都是干干净净的,没有什么折痕和污渍,似乎少有人看过。她随手抽了一本出来,发现这些书都不是摆设。很多页上面有他的笔迹,有的地方被铅笔给细细勾起来,还有备注。她不是个喜欢在书上写字的人,总觉得有些糟蹋东西。可是当看到他在一页一页的印刷纸上留下的那些笔迹时,心中不禁对这些书和这种习惯都开始有点喜欢了。每一个字都称得上凌厉俊雅,着实看得人心欢。

    可惜了今夜好好的一场读书会,只有厉择良一个人在看书,而写意变成了看书主人的字。这样一本本地翻过去,她不是为了汲取知识,而是为了寻找每本书上偶尔闪现的那使人迷恋的字迹。厉择良抬头瞅了瞅正读得津津有味的写意,正诧异她看这类书居然没瞌睡,眼眸却突然锁住写意手里现在拿着的书,是曼昆的《经济学原理》。

    他眼波一闪,眸子微沉,说:“那本给我。”

    写意闻言,回望了他一下,“我正在看得起劲。”正解应当是,我对你的字正膜拜得起劲,好不容易找到这本上面的字最多。

    “给我,你自己换本看。”他下达命令。

    写意一阵无语。

    好吧好吧,写意深吸一口气,她是大度的姑娘,不跟他一般见识,于是递给他,又重新回到书架前,决心找本字更多的。哼!

    趁着她转过去,背对沙发的时候,厉择良翻开那书的最后几页。他曾经在上面连续地留下一个人的名字,细细密密地写了很多次。似乎越写越烦躁,以致页脚最末尾那个下面的“心”字的最后一点已经戳破了纸,划到下一页去。

    他的指腹轻轻在纸上抚过,那个“意”字那里因为纸被划破触摸起来有些凹凸不平。

    他从小耐性不好,所以父亲专门请了人教他练字,以至于后来一遇见烦心的事便用这个方法使自己心平气和。可惜,在某个时候居然丝毫不见效。至今,他仍记得他写完这个名字以后,愤然地一把将笔扔出去的心情。

    这个世界上,也许再也找不出第二个能令他如此的人。

    写意找了半天,终于心满意足地拿了本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刚要回来坐下,却没想到厉择良淡淡瞧了一眼封面,又说:“那本我也要。”

    这本你要,那本也不行,是真这么巧,还是说这个男人存心刁难她?写意琢磨。

    “那好,还你。”她再次大度地谦让,说着,又准备去找,她就不信他一个人能同时看个四五本。

    突然,他说:“算了,你看电视。”

    写意悄悄地白了他一眼,心想,老大,你早说嘛。

    写意看电视,当然也是以娱乐八卦为主。

    她一时觉得电视太小声,听不清楚,将音量偷偷按高一格。瞅瞅厉择良,见他没反应,便又偷偷地再加一格,见他还是没有异议,便又再加一格……

    折腾了半天,总算将音量调到她心满意足的大小。

    等到厉择良眼睛有些累,抬起头来看她时,发现此人已经窝在沙发的那一角睡着了。他放下书,关掉了电视,将手撑在沙发的扶手上,单手支颐地看了她许久,才起身将她抱起来。她迷糊中呓语了半声,像只小猫一样朝他怀里钻了钻。

    这个细微动作使得他的心底一下子似乎被什么东西填得满满的,可惜心尖却略微有些疼痛。她的体温、她的气息甚至是这般的睡脸,都是让他眷恋多年的,曾经有一度,他认为自己再也无法拥有了。即使这些都是虚幻的梦境,那么就让自己永远沉溺其中也好,也许……确实不该对她那么凶。

    他叹了口气,轻轻地将她放在卧室的床上。

    “写意。”

    “嗯。”她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

    “起来刷牙,你刚才吃了糖。”

    “不想刷。”她闭着眼睛喃喃地说。

    “不然要牙疼。”

    “不会的,我困了,想睡觉。”她嘟着嘴皱起眉头,有些撒娇,“就这一次行不行?”

    他一听见,心情异常柔软,没有再说什么,就替她掖好被子,自己洗漱去了。

    第二天,詹东圳终究还是没听写意的话到沈家去。

    他忙了一天,下班开车回家路过滨河公路,河风从天窗吹到脸上,格外舒适,连他都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有停下来看过这个城市的风景了。于是,他将车靠在路边,自己沿着河岸的堤坝缓缓地走了一小段。路上有不少人一家出来乘凉散步,夜幕渐渐黑下来,远远看见对面城市的新区灯光璀璨。那灯光中,却没有一盏是为等待他的归来而点亮的。

    詹东圳独自走了一截,眼见离车太远了,又折了回去,却在夜色中,看到了迎面而来的谢铭皓。谢铭皓也在东正旗下上班,他们随时都可能在公司碰面,可是这时的谢铭皓旁边站着沈写晴。她被谢铭皓牵着手,缓缓地散步。两人没有说话,却态度亲昵。詹东圳此刻退也不是,进也很难。谢铭皓瞧见他也是一怔,随后抓紧了写晴的手,不知道如何是好,却没有主动和詹东圳打招呼。

    写晴无意间抬起头来,一眼便看见了詹东圳,眼神并不是对陌生人那样的无视,而是一下子将眸子锁住他。随即她的眼波一聚,发出一声尖叫,蹲在了地上。詹东圳惊呼一声“写晴”,急忙几大步上去,准备扶她。哪知他一碰到她的手,她更加疯狂,一面叫,一面张嘴就朝他的手臂咬下去,接着又在他身上的其他地方继续撕咬。

    谢铭皓急着去掰开,又怕弄疼她,只好将她箍住。她的手又开始拼命挣扎,伸出手想抓扯什么,詹东圳不但没躲,反而继续站在那里。很多人已经开始朝这边看。

    谢铭皓说:“东圳,你先走吧。”然后将写晴掰过身,死死地压在怀里。

    詹东圳愣愣地点头,静静地走上了车。他在车里坐了一会儿,手臂上那个牙印,烙得很深,尖牙咬得那里已经破皮,他从观后镜里看见堤坝上的两个人已经深深地相拥在一起。他突然发动引擎,飞奔出去,直到彻底看不到后面的情景才开始慢慢减速。

    到了城区,却再不知道往哪里开。他停下来,想跟什么人打电话,却又止住。手指不停地翻弄着掌中的手机,啪地将手机盖合上,然后又用拇指和食指翻开。就这样,手机盖子一开一合,弄来弄去。所以,他的手机一般都是连接带最先损坏。

    他在车中静默了许久,才启动车子,开向别处。他打了个电话给赵凌菲。不到一会儿,她就在约定的酒吧出现。

    “难得你也想在这种热闹的地方享受下生活,怎么了?”

    “突然想喝酒了。”

    “你不是最烦这玩意儿吗?”

    詹东圳笑了笑没有说话。

    “算了,难得出来,我们不说这个,跳舞吗?”

    “贴面舞?”他笑。

    “那得容老太婆我先去洗手间扑扑粉,免得面对面让你看见我的鱼尾纹。”说着,赵凌菲果然拿起手袋去了洗手间,留下詹东圳一人独坐。

    期间有美女来搭讪,他也是笑笑拒绝。

    他看着台上的歌手在慢悠悠地唱着老旧的情歌,思绪却飞到了别处。如今只有在每次看见他时,写晴才有以前的影子,也不知是喜是忧。往昔的沈写晴一直就不是一个像如今这般安静的人。

    他永远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场景。詹沈两家是世家,他少时却因为身份的关系少在沈家出入。直到那次生日会上,一个小姑娘从楼梯上穿着一条周正的裙子缓缓地走下来,他才算第一次见到写晴。这位沈家大小姐像个骄傲的公主一样,众星捧月般被人团团围住,连正眼都不曾瞧他一下。

    恐怕任谁也没有猜到,日后她要嫁给他。后来每次见面,她都是那样,无论对他也好,对写意也罢,总是鼻子朝天,眼神中充满了鄙视与不屑。她打小交友广泛,是人群的中心,护花使者自然也不计其数,夜夜笙歌。

    与他和写意都不一样。

    可是即使这样看不起他,她不是也遵从父命与他订了婚?他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心中一骇,哪里料想得到她如此傲慢的一位公主,会这么容易就屈服了!他也记得,她又曾经用了怎样的一种口气故意在他面前,指着写意的鼻子说:“你凭什么能姓沈?野种永远都只能是野种!”

    他和写意从小同病相怜,这样凶恶歹毒的一句话,不仅仅羞辱了写意,还一并羞辱了了他。话音未落,那时同样执拗的写意扬起手就掴了姐姐一个巴掌。要不是为了父亲,顺从他的意思,写意无论如何也不会踏进沈家家门。

    爸爸说:“写意,爸已经老了,做了很多错事,如今只是希望你们姐妹能亲近些,好好相处。”

    可惜,两姐妹从未相互喜欢过。

    “除了用‘野种’这个词,你可以用任何不堪入耳的话骂我,而且冬冬也在这里,你也不能这样口无遮拦。”写意怒道。

    詹东圳站在写意的后面,拉了拉写意的手,示意她算了,毕竟她是她的亲姐姐。可惜,这个细小的动作却落入了写晴的眼中,她抚着火辣辣的脸颊,怒火中烧,“口无遮拦?你也配和我说这句话?真是有什么样的妈,就有什么样的女儿!什么冬冬不冬冬的,别给我来这一套,他姓詹名东圳,是我沈写晴的未婚夫,和你苏写意没有半点关系。”

    是啊,他已经是她的未婚夫,不仅仅是她儿时的青梅竹马。她从小就只有他一个好朋友,如今父亲被人分了去,连他也不再是她一个人的,“冬冬”二字已不能再叫。写意颓然地放开詹东圳的手。她不喜欢这样的家,这样的现状。

    妈妈说:“走吧,你出去开开眼界也好。”她一直是那样一个女人,逆来顺受,娴淑安静,和女儿完全不一样。

    那一年,写意只身去了德国。

    当初写晴在答应那门婚事的时候,趾高气扬地在她跟前走过的神色,她一直耿耿于怀。

    写晴说:“本来我是压根看不上他的,他在詹家再有前途,也不过是昙花一现。可是我知道有些人喜欢他,离不开他。我这人这辈子只要是想要的,就没有拿不到的。我最恨别人跟我争东西,所以我也要抢一抢人家手里的来试试,是不是真的有快感。”

    写意定了定神,垂下头去忍住,没有说话。

    姐姐写晴自小就生得绚丽夺目,走到任何一处都是目光的焦点。只有一个人从不将她放在眼里,那个人见任何人都会将眼睛眯起来,绽放出柔软的微笑。若是被逼迫着喝酒,只要那么一小口,他的脸就会醺然粉红。所有人叫他东圳,可是他却有一个只给写意特权去叫的名字。

    冬冬。

    不过,后来的那一巴掌下去,终究彻底撕破了彼此的脸。可是,如果人生能再选择一次,也许写意掴姐姐的那巴掌是无论如何也落不下去的。那个时刻所有人都很急躁,以至于根本没有察觉写晴的心情。

    这天上班,写意突然接到任务,要和策划部的人一起出差,她回到自己的住处拿日用品。她过去长期出差,跑出了经验,回家三两下就可以走人。

    策划部的车在楼下等她,一起去机场。

    写意咬着唇,不知道要不要跟厉择良说。或许他已经知道,又或许她就走两三天,这么小的一件事情,万一他并不上心,若是这么莽撞地打电话过去,正好又打扰了他的正事,反而显得她矫情。可要是不提前知会他,他要真追究起来,一下子生了气也很烦人。旁边有公司的人在,她也不知如何给他打电话。她这么琢磨着,便决定写短信。

    “我去c城出差,后天回来。”

    这几个字看不出什么毛病,正常的陈述语气,就算碰他钉子也不吃亏。她反复端详了一阵子,才发过去。

    第二次发信息给他,依旧和上次一样,半天没有回音。

    要是他没看到,那也不能怪她。

    可惜即使这样想,心中也忍不住升起失落。

    每次都这样……

    过安检的时候,策划部的静姐突然问:“你等电话?”她发现写意一路上一直不停地翻开手机看。

    “哦,没有,我看时间,而且我怕自己晕机。”写意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晕机?”

    “有时候有一点,不过没什么,蛮近的,一个小时就到了。”她刚说到这里,就发现手机振动起来,翻开一看是厉择良的电话。

    “要出差?”他问。

    “嗯,后天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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