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版后记】-《秋水堂论金瓶梅》

    刚刚写完一部书的感觉,好像失恋:不甘心这么就完了,怎奈万般不由人。

    《金瓶梅》里面卜龟儿卦的老婆子,对李瓶儿说:奶奶尽好匹红罗,只可惜尺头短些。这样婉转的比喻,我很是喜欢。但是红罗无休无尽,也未免惹人嫌,除非家里是开布店的,像孟玉楼的第一任丈夫那样。

    《金瓶梅》里面的人物,男男女女,林林总总,我个个都爱——因为他们都是文字里面的人物,是写得花团锦簇的文字里面的人物,是生龙活虎的人物。这样的人物,我知道倘使在现实世界里面和他们遇见,打起交道来,我是一定要吃亏的。现在,他们被局限在书里,在我从小便熟悉的文字里,我可以爱得安心。

    而且,现实生活诱人归诱人,却是混乱无序、万分无奈的。我并非悲观主义者,我其实相信只要人诚心地、坚持地祈求,神是会得赐予的;然而,我也知道,那得到的方式、过程与结果,却往往是“出乎意表之外”的。

    但是在小说里就不同。一部好的小说,从开头第一个字到结尾最后一个字,都犹如一匹红罗上的花样,是精心安排的。《金瓶梅》里面的人物结局再凄厉,也有一种对称的、均匀的美感,好比观看一匹翠蓝四季团花喜相逢缎子,缎子上的花枝,因为是绣出来的,折枝也罢,缠枝也罢,总之是美丽的,使人伤感,却不悲痛的。

    我从来不愿意买花插瓶,家里有鲜花的时候,往往是朋友送的(虽然看了下面文字的朋友,大概也断不肯再送我花了吧)。因为,姹紫嫣红的时候,固然是热闹惬意的,但是枯萎凋谢的时候,却拿它怎么办呢?学林黛玉葬花罢,也太肉麻了些,说来惭愧,只有把它扔进垃圾桶了事。我因此不愿买它,不愿插它,不愿想它凋残之后的命运——古诗不是说“化做春泥更护花”么,但这也是只限于文字的美,因为现实中的春泥,是令人难堪的。

    像金莲死于武松的刀下,瓶儿死于缠绵的恶疾,两个美色佳人,死得如此血腥恶秽,就是在文字中看到,也是惊心动魄的,更哪堪在现实中亲眼目睹呢。

    我常常记得,读大学的时候,一位教中国文学史的老师,在课堂上,皱着眉头,待笑不笑,用了十分悲哀无奈的调子,对我们说:《金瓶梅》,是镇日家锁在柜子里面的,因为,孩子还小啊。话甫出口,全体学生哄堂大笑了。

    那时,我早已看过《红楼梦》不知多少遍,却没有好好地看过一遍《金瓶梅》。不是家里没有或者父母把它锁起来(何况我是最善于找到父母藏起来的书柜钥匙的),而是根本懒得看:打开一翻,真个满纸“老婆舌头”而已,而那些被人们神秘化的记述做爱的段落,没有一点点罗曼蒂克,在一个追求浪漫、充满理想的少年人眼中,无异罗刹海市——虽然,不是《金瓶梅》,而是有些人对待它的态度,令我觉得真正的污秽和厌倦。

    如今,十年过去了,我也已接近而立之年,也成了大学老师了。两年前的一个夏天,在备课、做自己的专业研究之余,我打开一套绣像本《金瓶梅》消遣,却没有想到,从此,我爱上金瓶。

    金瓶是“成人小说”。三x级的,这没有错。亦有很多性虐狂描写。但我说金瓶乃“成人小说”,却并不是因为它描写做爱之坦率,而是因为它要求我们慈悲。

    这种慈悲,一心追求纯洁与完美的少男少女是很难理解,或者几乎不可能想象的,因为慈悲的对象,不是浪漫如曼弗雷德(拜仑笔下的悲剧英雄)的人物,而是西门庆、潘金莲、李瓶儿、陈敬济,甚至,那委琐吝啬的吴月娘。唐璜那样的浪子,还有其颓废的魅力,而西门庆,只是一个靠了做生意起家、官商勾结类型的俗人而已。

    现下的金瓶版本,多是洁本,想是为了“孩子还小”起见,否则也就是太看不起大众读者。然而用禅宗的眼光看来,那心中有洁污之分别者,还是被所谓的污秽所束缚的。其实一部金瓶,不过饮食男女,人类从古到今,日夜所从事着的。这又有什么污秽可言呢。

    如果抛掉自欺,哪一个女人,没有一点潘金莲、李瓶儿、吴月娘、孟玉楼或者庞春梅的影子?而今的时代,原也不少西门庆——得了利还想要权与名,被嘲为粗俗,但也不乏实在与(在女人面前与眼里)憨傻的男人;更不少陈敬济,那生长在父母宠爱之内、锦绣丛中,混帐而其实天真的青年。

    人们往往不喜欢金瓶后半部,觉得西门庆死了,小说变得苍白,似乎作者忽然失去了兴趣,过于匆忙地收尾。其实我想,真正的缘故,大概还是很少人耐得住小说后半扑面而来的灰尘与凄凉。小说有七十回,都是发生在西门庆的宅院之内,一个受到保护的天地;从七十九回之后,我们看到一个广大而灰暗的世界,有的是乞丐头、泼皮、道士、役夫、私窠子。小说中写李瓶儿做爱喜欢“倒插花”,然而倒插在瓶中的花,它岂不是白白地娇艳芬芳了吗?瓶儿的先夫名叫花子虚,花既然是“虚”,瓶儿终究还是空空如也。《金瓶梅》的作者,很喜欢弄这些文字的花巧,他写一部花好月圆的书,最后才给我们看原来无过是些镜花水月而已。

    又有人说:《金瓶梅》没有情,只有欲;没有精神,只有肉体。这是很大的误解。是的,《金瓶梅》中的人物,没有一个有反省自己的自知自觉,这没有错;但是,小说人物缺乏自省,不等于作者缺乏自省,不等于文本没有传达自省的信息。《金瓶梅》的肉体与灵魂,不是基督教的,而是佛教的。《金瓶梅》的作者是菩萨,他要求我们读者,也能够成为菩萨。

    据说,观音大士曾经化身为一个美妓,凡有来客,无不接纳,而一切男子,与她交接之后,欲心顿歇。一日无疾而终,里人为之买棺下葬。有一胡僧路过坟墓,合掌道:“善哉。善哉。”旁人见了笑道:“师父错了,这里埋的是一个娼妓呢。”胡僧道:“你们哪里知道,这是观音见世人欲心太重,化身度世的。倘若不信,可以开棺验看。”人们打开坟墓,发现尸骨已节节化为黄金。从此起庙礼拜,称之为“黄金锁子骨菩萨”。

    这个故事,我一直很喜欢。其实这是一个很悲哀的故事:救度世人,看来没有别的什么办法,只能依靠美色与魔术。取得世人的虔信,也没有别的什么办法,只有把尸骨化作黄金。财与色,是绣像本《金瓶梅》最叹息于世人的地方,而就连观音大士,也只好仍然从财与色入手而已。

    不过这个故事只提到超度男子,没有提到超度女人。欲心太重的女人怎么办呢,难道只好永远沉沦,或者祈祷来世化为男身么?这是我喜爱《金瓶梅》——特别是绣像本《金瓶梅》——的又一重原因:它描写欲心强烈的男子,也描写欲心强烈的女人,而且,它对这样的女人,也是很慈悲的。我请读者不要被皮相所蒙蔽,以为作者安排金莲被杀,瓶儿病死,春梅淫亡,是对这些女子做文字的惩罚:我们要看他笔下流露的深深的哀怜。

    屡屡提到绣像本(也就是所谓的张竹坡评点本),是因为它与另一版本词话本,在美学原则和思想框架方面,十分不同。我写这部书,有很大程度上也是对版本的比较。但是,最初促使我动笔的,只是喜欢:就像恋爱中的人,或者一个母亲,喜欢絮絮地谈论自己的爱人,或者孩子,多么的好,多么的可爱。不过,被迫聆听的朋友,未免要心烦;写书就没有这一层顾忌:读者看厌了,可以随时把书放下,不必怕得罪了人。

    另一件事,想在此提到的,是《金瓶梅》所写到的山东临清,那正是我的原籍。明朝的时候,临清“三十六条花柳巷,七十二座管弦楼”,是有名繁华的大码头。研究者们有人认为《金瓶梅》使用的是齐鲁方言,有人认为不是,个个证据凿凿,却也不能一一细辨。我只想说,我的父母,一鲁一豫,家乡相距不远,他们虽然因为从小远离家乡,都只讲得一口南腔北调的普通话,但是时时会说出一些词语来,我向来以为是无字可书,也只隐约知道大意的,却往往在读《金瓶梅》时骤然看到,隔着迢迢时空,好像在茫茫人海中忽然看见一个熟悉的面孔,令我又惊又喜一番。望着墙壁上祖父祖母的遗像,我常常想回临清,祭扫先人的坟墓,无奈还一直不能如愿。爱屋及乌,把追慕故乡的心意,曲曲折折地表达在对这部以山东清河与临清为背景的明代巨著的论说里。这是我想告诉本书读者的,区区的一点私心。

    我祖籍不是天津,也不生在天津,但是,我长在天津。记得小时刚刚搬到天津,我总是称自己为哈尔滨人。现在,身居异国,真没有想到一住就是十二年。古人有诗云:“客舍并州已十霜,归心日夜思咸阳。无端更渡桑干水,却望并州是故乡。”浮屠桑下不肯三宿,唯恐产生眷恋,我虽喜爱释教,却不是比丘尼,更何况天津是我从小生长了这么多年的城市呢。每次回家,我都喜欢感到踏在天津的土地上,喜欢打起乡谈,和出租车司机们攀话,喜欢听街头小贩们贫嘴和“嚼性”(又是只知有音而不知如何书写的方言)。感谢王华编辑,使这部关于金瓶的书,能够在天津出版,使我天津的父老可以先睹为快。人的故乡,不是只有一个的。

    谢谢我亲爱的父亲与母亲,对我的爱与支持。感谢我深爱的丈夫宇文所安:在整个写作的过程中,他听我激动地讲说,和我热切地讨论,最后,又为这部书写序。没有所安,是不可能有这部书的。